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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普洱市民办教育稳步发展
发布时间:2021-03-05 分类: 协会资讯 来源:普洱日报 点击数:936

一直以来,普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不断优化教育环境,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并以实施民办学校分类管理为突破口,不断完善符合我市民办教育的政策体系,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积极性,促进我市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各级政府也始终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的工作职责,推动民办教育持续健康稳步发展。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审批民办学校384所,其中:幼儿园251所,在校生38484人;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在校生256人;小学2所,在校生176人;普通高中4所,在校生705人;校外培训机构126所,全年共培训16639人。

加强扶持 民办教育蓬勃发展

“2020年,不少民营教育机构受到了疫情影响。对此,我们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补贴政策、鼓励各民办教育机构申请减租、降租,帮助民营教育机构降低运营成本,尽可能减少师生流失。”市教育体育局民办教育科科长张彪告诉记者。

普洱市不断健全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扶持政策,如市、县(区) 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以扶持和引导民办教育的发展。各级政府对为民办教育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学校和个人给予鼓励和表彰。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的平等地位,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值得一提的是,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12所民办幼儿园全部为普惠性幼儿园,这对于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的教育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此外,通过不断引入云南天有集团、上海新纪元教育等优质教育资源,有效减轻了政府负担,缓解了普洱市基础教育资源不足的压力,改善了办学条件,更好地满足普洱市更多学子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提高办学效益、义务教育普及率、高中毛入学率等,为普洱市构建现代教育体系,提升基础教育水平打下基础。

抓细抓实 严格监督管理体系

为了规范民办教育的办学秩序、学校管理、人才培养,普洱市对辖区内所有的民办教育学校(机构),抓细抓实、逐级监管,依法加强民办教育管理,并推行每年进行学校自查、县(区)教育体育局复查、市教育体育局抽查的三级年检模式。

“年检按照‘谁审批、谁年检’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对各民办教育学校(机构)的党建工作、学校安全、收费情况、教师资格、办学资质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年检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并作为政府奖励和资金扶持的重要参考依据。”市教育体育局民办教育科工作人员岳海灵告诉记者。对于基本合格的民办教育机构,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将责令限期整改,并限制或停止招生。对不合格的民办教育机构,将暂停当年招生并进行整改,次年年检仍不合格的,将进行财务清算后,依法予以撤销处理。截至2020年底,普洱市共排查校外培训机构181所,其中,审批126所,在全国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发布93所。

坚定不移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教育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普洱市将不断整合自身优势资源,联合优质资源进一步优化教育环境,围绕“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工作思路,着力提升民办教育办学的质量和特色,坚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不断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繁荣发展。

张彪表示,民办教育作为教育事业发展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民办教育工作,把它当作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和短板,首先是要健全制度,完善配套政策。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引导构建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制度体系,切实保障民办学校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其次是提高办学质量,引导学校健康发展。配强配优民办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加大民办学校党组织书记、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培训力度,确保民办学校党组织建设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持续深入开展民办教育规范发展、防范化解风险专项行动,加强对民办学校深化改革过程中的风险评估,切实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提高年检结果应用水平,积极引导民办学校服务社会需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内涵建设,鼓励支持有特色民办学校培育优质学科、专业、课程、师资等,整体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再次是创新管理,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完善教育领域信用联合激励、惩戒机制,加快建立民办教育信用档案制度。加大民办教育信息公开力度,强化社会监督效力。深入推进民办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支持民办学校在坚持公益办学、创新培养模式、提升治理能力等方面发挥作用。总结推广各县(区)落实分类管理改革任务的典型经验做法,进一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区域信息沟通、相互协作和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