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简报〔2020〕第59期
湖南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三力”并举,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加强财政经费管理,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为全省基础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坚持组织聚力,保障教育优先发展。注重高位统筹,省委省政府坚定担当优先发展教育的政治责任,不断建立健全党政议教重教机制,把教育摆在最突出的位置来抓,加强总体统筹和政策支持,确保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资金投入优先保障教育、资源配置优先满足教育。2018年以来,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听取教育情况汇报,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研究教育议题20余次,在全省营造了重教兴教的氛围。加强联动协同,各级党政部门密切配合、积极作为,财政部门全力克服财力困难,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十三五”期间全省教育经费投入持续实现两个“只增不减”要求,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支出1274亿元,较上年增长8.17%;住建部门深度参与教育项目建设,配合教育部门制定建设指南、设计方案和标准设计图集,将教育建设项目免费纳入全过程咨询管理;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等部门主动与教育部门对接,减少审批环节,减免相关费用,对涉及规划调整、用地审批等应批尽批、优先审批,全省上下拧成一股绳,推进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在湖南落地生根。夯实政策支撑机制,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湖南省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等政策文件,为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提供了坚强保障。
坚持改革助力,完善投入体制机制。健全生均拨款体系,2016年秋季学期起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前半年落实中央要求。2020年起对义务教育寄宿生生均公用经费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再提标100元,将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提标至1000元。对民办普惠园实行与公办园相同的生均公用经费制度,所需经费主要由省财政承担,省、市、县三级共同分担,引导更多优质民办园自愿办成普惠园。扩大教育投入渠道,出台《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探索形成委托开发建设单位配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新机制,条例实施五年来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布局更加合理,教育用地供给得到有效保障,学校建设投入渠道明显拓宽,为全面消除省内义务教育大班额、破解城区“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奠定法律基础。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出台《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教育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项目、分级分档分担比例,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以下财政关系,确保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出台《教育支出绩效管理办法》,每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坚持精准发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加快消除大班额,2018—2019连续两年将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列入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和真抓实干督查激励项目,近三年累计投入资金372亿元,其中省财政安排奖补资金45亿元,争取中央“薄改与能力提升”资金30亿元,累计增加学位132万个。截至11月底,累计消除大班额4.67万个,大班额占比降至0.57%,超大班额实现全面清零。建好“芙蓉学校”,省财政安排22.5亿元,带动地方投入65亿元,重点面向贫困地区建设100所“芙蓉学校”,新增学位14.6万个;坚持“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风格”的原则,严格要求招收贫困家庭学生比例不低于30%,实行名校结对帮扶,纳入教育信息化创新试点,努力打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新标杆”。截至11月底,“芙蓉学校”全部开工建设,已竣工投入使用43所,实际招生4.79万人,其中农村学生占72.9%,贫困家庭学生占30.5%。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启动实施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每年招生1万人,投入培养经费2.4亿元,成为省内义务教育阶段乡村教师补充的主渠道。2013年起在贫困地区实行农村基层教育人才津贴制度,2019年将实施范围扩大到全省所有县(市、区),着力构建“越往基层、越是辛苦、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2020年全省安排人才津贴财政资金9.2亿元,其中财政补助6.75亿元。积极加大对教育信息化、校园足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投入,促进基础教育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