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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关于建立资源共享平台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3 分类: 协会资讯 点击数:1099

关于发布《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关于建立资源共享平台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昆教协〔2021〕3号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以及国家、省、市教育工作要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经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建立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资源共享平台,为民办学校提供丰富的教育资源和服务项目,促进我市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关于建立资源共享平台的实施方案(试行)》,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基本国情,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改革创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促进昆明民办教育稳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二、实施目标

提供丰富的教育资源和教育服务,促进民办学校、教育机构与教育资源、教育服务提供方之间的交流、合作,共同推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三、资源来源

(一)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会员单位的办学成果,办学经验,服务项目和引进的教育资源、教育产品、教育服务等。

(二)其它省内外提供的教育资源,教育产品,教育服务等。

四、项目招商

(一)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会员单位申报或引进。

(二)项目提供商自荐。

(三)统一向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秘书处申报。

(四)协会秘书处常年接收项目申报工作。

五、项目评审

由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每季度评审一次。

六、项目推介

每季度组织一次线下推介会,其余时间在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官网上组织线上推介会。

(一)线下推介会由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主办,由协会副会长、监事长、常务理事、理事、监事和会员单位申报承办。线上推介由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主办,并由协会网站运营公司负责承办。协会通过评审确定1家线下推介会承办单位,合作期5年。

(二)项目由承办单位具体负责实施,项目收入主要用于项目推介筹办。

七、实施计划

(一)线下推介会承办单位比选报名:即日起至2021年5月15日17:00(北京时间)截止。比选公告详见协会网站。

(二)宣传、培训时间:2021年5月。

(三)首次资质审核及引入评审时间:2021年6月。

(四)首次推介会时间:2021年第三季度。

 

特此通知。

 

 

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