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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招生入学相关规定来了!
发布时间:2021-04-26 分类: 协会资讯 点击数:3899

红塔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招生入学相关规定来了!

玉溪市红塔区2021年义务教育 学前教育

招生入学相关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红塔区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阶段中心城区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实施意见的请示〉的通知》(玉政办发〔2001〕56号)、《玉溪第一小学紫艺校区和玉溪师范学院附属高新小学2021年划片招生方案(试行)》(玉红招〔2021〕1号),结合城区范围扩大、人口快速增长、教育资源总体规划逐步补齐的实际情况,经红塔区招委会研究,按照老校老办法、新校新办法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一、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时间

1.招生宣传摸底阶段:2021年4月16日—4月30日
2.网络信息登记阶段:2021年5月20日—5月31日
3.入学信息确认阶段:2021年6月12日—6月13日
4.民办学校摇号阶段:2021年6月23日—6月24日
5.学校正式录取阶段:2021年6月25日—6月27日
公民办学校、幼儿园同步宣传、同步报名、同步公布预录取结果、同步办理录取确认手续。


二、入园入学年龄界定
(一)幼儿园入园年龄界定:城区公办幼儿园入园年龄为年满3周岁足龄儿童(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乡(街道)公办幼儿园在年满3周岁的基础上根据办园规模合理确定实际入园年龄;民办幼儿园根据办园条件允许招收小小班。
(二)小学入学年龄界定:小学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足龄儿童(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而未入学的办理缓入学手续。


三、入园入学所需材料
1.幼儿园、小学:第一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疫苗接种审核报告单(接种点领取)。
2.初中:第一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红塔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生成长记录表》、疫苗接种审核报告单(接种点领取)。
3.除以上所需证件,不同入学群体还须分别对照本规定第四条“义务教育入学安排”相应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四、义务教育入学安排

(一)原住居民、原片区单位子女
城区原住居民及原片区单位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红塔区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阶段中心城区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实施意见的请示〉的通知》(玉政办发〔2001〕56号)归片入学。各乡(街道)适龄儿童、少年对应辖区内的小学、初中入学。
属于上述情况的,请第一监护人于2021年5月20日—5月31日进行网络信息登记,提交成功后,就读小学的打印一年级《预报名信息登记表》留存备用,就读初中的打印七年级《预报名信息登记表》留存备用(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并于2021年6月12日—13日带入学相关材料到对应学校进行预报名信息审核确认。


(二)商住小区购房转户子女
1.各商住小区购房转户和户口在市(区)人才交流中心的子女入学安排
小学:
玉溪第一小学山水校区:聂耳路、聂耳东路、凤凰东路、玉江大道、南北大街(河滨路)相交范围内(除玉溪第一小学紫艺校区划定范围)。
玉溪第一小学溪源校区:玉江大道以东、科创大道至玉溪科教创新城以南(含科教创新城)。
聂耳小学玉湖校区:龙马路、太极路、西横七路延长线以南、珊瑚路延长线(新康井路)、玉河路、玉江大道、河滨路(南北大街)相交范围内。
玉溪第四小学:明珠路、红塔大道、抚仙路、星云路相交范围内(除玉溪师范学院附属高新小学划定范围)。
瓦窑中心小学:抚仙路以东、红塔大道、文化路、棋阳路、聂耳路、聂耳东路、凤凰路、秀山路相交范围内(除玉溪第一小学紫艺校区、玉溪师范学院附属高新小学划定范围)。
玉溪第五小学(李棋中心小学):太极路、西横七路延长线以北、珊瑚路延长线(新康井路)、玉江大道相交范围内。
康井小学:玉河路、玉江大道、珊瑚路延长线(新康井路)相交范围内。
玉溪第六小学(冯井中心小学):红塔大道、明珠路、星云路、抚仙路、腾霄路、杯湖路、昆玉铁路(原线)相交范围内(其中高仓行政辖区内的归属高仓中心小学、大营街行政辖区内的归属于大营街中心小学)(除玉溪师范学院附属高新小学划定范围)。
中卫小学:凤凰路、玉带路、汇溪路、西河路、徐百户屯、玉溪大河、太极路(龙马路)、南北大街、聂耳路、棋阳路相交范围内。
郑井小学:红塔大道、文化路、凤凰路、玉带路、汇溪路、昆玉铁路(原线)相交范围内。
黄官小学:杯湖路、昆玉铁路(原线)、汇溪路相交范围内(其中高仓行政辖区内的归属高仓中心小学、大营街行政辖区内的归属于大营街中心小学)。
初中:
玉溪第五中学:原玉溪第一小学山水校区对应区域内生源。
玉溪第六中学:玉溪四小、冯井中小、黄官小学、郑井小学、中卫小学、瓦窑中小对应区域内生源。
玉溪第十一中学(李棋中学):玉溪第一小学溪源校区、康井小学、聂耳小学玉湖校区、玉溪第五小学(李棋中心小学)对应区域内生源。
居住在其他乡(街道)辖区范围内购房转户的,按照其辖区范围对应的小学、初中归片入学。


2.属于上述情况的,请第一监护人于2021年5月20日—5月31日进行网络信息登记,提交成功后,就读小学的打印一年级《预报名信息登记表》留存备用,就读初中的打印七年级《预报名信息登记表》留存备用(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并于2021年6月12日—13日带入学相关材料到对应学校进行预报名信息审核确认。


(三)随迁子女
1.区外随迁子女的界定: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为非红塔区户籍;父母在红塔区有相对稳定的职业和相对固定的住所。


2.入学所需证件:根据《玉溪市教育系统加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玉教基〔2011〕12号)文件精神,结合红塔区实际,随迁人口子女到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需提交以下证件:学生本人及家长(务工者)户口本和身份证;学生及家长在城区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凭证(租赁期限为一年以上)或《居住证》(在本辖区内居住一年以上);学生家长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期限为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劳动仲裁部门认定,盖有劳动部门公章),一年级、七年级新生需提供《义务教育阶段就学联系函》,由片区对应学校审验符合要求的即可办理入学手续。


3.入学安排(按居住地)
小学:
玉溪第一小学溪源校区:玉江大道以东、科创大道至玉溪科教创新城以南(含科教创新城)、南北大街、聂耳路、聂耳东路、凤凰东路范围内。
瓦窑中心小学:腾霄路以北、明珠路、红塔大道、文化路、棋阳路以东、聂耳路、聂耳东路、凤凰东路以南范围内。
玉溪第五小学(李棋中心小学):龙马路、太极路、玉江大道、珊瑚路(新康井路)相交范围内。
康井小学:龙马路、南北大街(河滨路)、玉江大道、珊瑚路(新康井路)相交范围内。
玉溪第六小学(冯井中心小学):红塔大道、明珠路、杯湖路、昆玉铁路(原线)相交范围内(其中高仓行政辖区内的归属高仓中心小学、大营街行政辖区内的归属大营街中心小学)。
中卫小学:凤凰路、玉带路、汇溪路、西河路、徐百户屯、玉溪大河、太极路(龙马路)、南北大街、聂耳路、棋阳路相交范围内。
郑井小学:红塔大道、文化路、凤凰路、玉带路、汇溪路、昆玉铁路(原线)相交范围内。
黄官小学:杯湖路、昆玉铁路(原线)、汇溪路相交范围内(其中高仓行政辖区内的归属高仓中心小学、大营街行政辖区内的归属大营街中心小学)。
初中:
玉溪第十二中学(高仓中学):瓦窑中心小学、冯井中心小学对应区域生源。
玉溪第十一中学(李棋中学):玉溪第一小学溪源校区、康井小学、玉溪第五小学(李棋中心小学)对应区域生源。
玉溪第十中学(大营街一中):黄官小学对应区域生源。
玉溪第十六中学(大营街二中):郑井小学对应区域生源。
玉溪第十五中学(马桥中学):中卫小学对应区域生源。
居住在其他乡(街道)辖区范围内的,由各乡(街道)学校对应片区中小学负责安排入学。瓦窑中心小学、玉溪第五小学(李棋中心小学)及完小、玉溪第六小学(冯井中心小学)及完小、高仓中心小学及完小如果出现片区内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情况,由中心小学统筹协调安排,其余学校如出现此类情况,由红塔区招委会统筹安排。
属于上述情况的,请第一监护人于2021年5月20日—5月31日进行网络预报名信息登记,提交成功后,就读小学的打印一年级《预报名信息登记表》留存备用,就读初中的打印七年级《预报名信息登记表》留存备用(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于2021年6月12日—13日带入学相关材料到对应学校进行预报名信息确认。


(四)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与监护人单位、户口不一致等情况
1.祖孙三辈同一户口或孩子户口跟随祖辈的城区非农户口,孩子父母有单位的,按父母单位片区入学。
2.父母有单位,户口跟随父母一方的,按户口跟随方现单位归片入学。
3.父母双方在单位,凡当年2月21日后户口发生变动的,按原户口所在片区归片入学。
4.祖孙三辈同一户口,父母不在单位,户口跟随祖辈在单位的,由学校根据情况进行信息确认,当超过招生计划时,报红塔区招委会统筹安排。
5.父母单位和户口均不在当地,孩子户口在本地;父母离异,孩子户口跟随祖辈;父母不在单位户口挂靠单位的;父母一方户口在当地,孩子户口跟父母另一方在外地的;父母一方在单位,孩子户口跟随父母另一方在农村的,请监护人于2021年6月15日—6月18日向区教育体育局基教股提交入学申请书(含孩子基本信息、父母工作情况、户口情况、实际居住地情况、申请就读学校、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查验户口册、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凭证等原件后将相关复印件附在申请书后,同时进行网络信息登记,打印《预报名信息登记表》留存备用(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红塔区招委会依据所提供入学材料于2021年6月27日前进行安排。


(五)属红塔区玉兴、玉带、凤凰街道以外的其他乡(街道)户籍,父母双方进城务工人员及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子女
属于上述情况的,原则上参照随迁子女对应学校入学。按时间进行网络信息登记,打印《预报名信息登记表》留存备用,于2021年6月12日—13日到户籍所在地对应学校备案,并向申请就读学校提交入学申请书(含孩子基本信息、父母工作情况、监护人及孩子的户口情况、实际居住地情况、申请就读学校、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查验户口册、预报名信息登记表、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凭证,父母双方劳动合同(劳动仲裁部门盖章)或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后将相关复印件附申请书交学校,当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由学校提交红塔区招委会统筹安排,于2021年6月12日—13日带入学相关材料到对应学校进行预报名信息确认。


(六)城区拆迁户子女和改制单位原在职在编职工子女
城区拆迁户子女和改制单位原在职在编职工子女入学按原片区学校执行,入学时提供有效证明进行查验。学校不得拒收城区拆迁户子女和改制单位的原在职在编职工子女入学。


(七)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消防救援人员、现役军人子女

属于上述情况的,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云南省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云应急〔2019〕25号)、云南省教育厅和云南省军区政治部联发《关于印发云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13]1号)等相关规定,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优先考虑安排入学,义务教育于2021年6月15日—6月18日期间向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提交入学申请书(含孩子基本信息、父母工作情况、监护人及孩子的户口情况、实际居住地情况、申请就读学校、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户口所在地对应学校的《预报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学校公章),查验户口册、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凭证、军官证或警官证、父母结婚证原件、出生证原件,同时核查入学网络信息登记情况,由红塔区招委会根据递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优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八)协议单位、高层次引进人才及引进民营企业管理人员子女
所有与原红塔区教育局签订过《子女入学协议书》的厂矿、企业和外来机构,其单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均按原协议执行;2004年后外来投资商(企业)子女入学,按2017年1月原红塔区教育局与红塔区招商局商定的《关于解决外来投资商(企业)子女就学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红塔区关于贯彻落实<玉溪市“百千万人才计划”若干意见>的实施办法》,高层次引进人才和引进民营企业管理人员子女入学需先由相关部门界定后,于2021年6月15日—6月18日将入学相关材料报送至红塔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由红塔区招委会采取“一事一议”,本着就近就便的原则安排到城区公办优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擅自与外来单位、企业签订《子女入学、入园协议书》。


五、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免试自愿原则于6月12日-6月13日到对应学校进行预报名,预报名登记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拟全部录取,并进行公示;预报名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通过采集《预报名信息登记表》上的报名号进行电脑摇号确认拟录取学生。未被摇号录取的学生回原片区学校就读。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工作具体组织实施过程由学校完成,摇号过程邀请区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红塔区教育体育局、新闻媒体、教师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并委托公证机构全程现场公证,全程录像,录取结果当场公布报红塔区教育体育局备案。


六、玉溪第一小学紫艺校区和玉溪师范学院附属高新小学招生
根据《玉溪第一小学紫艺校区和玉溪师范学院附属高新小学2021年划片招生方案(试行)》的要求,按照实际居住地(第一监护人房产所在地)与户口相结合,采取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一点多校、多校分流、分批安排的原则进行划片。
当招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片区内超过1000套以上的大型商住小区,原则上按照当年该小区适龄儿童入学人数的25%供给学位,采取摇号的方式确定入学,未摇到号的适龄儿童由红塔区招委会按照一点多校、多校分流的原则统筹安排。


(一)招生范围
玉溪第一小学紫艺校区:玉兴路、东风中路、红塔大道、抚仙路、凤凰路、环山路相交范围内。
玉溪师范学院附属高新小学:樱花大道、香樟路、抚仙路、腾霄路、东风南路、星云路、锦屏路、龙泉路、抚仙路、秀山路烟厂厂区5号门所围的东部面山相交范围内。


(二)招收对象
划片区域内房户一致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包括原住居民、商住购房转户1年以上含1年人员子女,商住购房需第一监护人和入学子女房户一致)。属商住小区购房转户的,执行每套房产六年内一个学位(二孩、双胞胎或多胞胎除外)的原则安排入学(除常规材料外,需提供房产证核验);当学位出现剩余时,由红塔区招委会统筹安排入学。
属于上述情况的,请第一监护人于2021年5月20日—5月31日进行网络信息登记,提交成功后,打印一年级《预报名信息登记表》留存备用(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并于2021年6月12日—13日带入学相关材料到对应学校进行预报名信息审核确认。


七、幼儿园入园安排
(一)公办幼儿园
城区三所公办幼儿园接收原招生服务区单位的适龄幼儿,其余七所乡(街道)公办幼儿园招生由各乡(街道)统筹安排。2021年5月19日前,各公办幼儿园发预测表至招生服务区单位摸底预测并通过“玉溪市教育体育信息管理系统”导入摸底基础信息,2021年5月20日—5月31日期间,监护人通过扫描二维码或微信搜索“玉溪市教育体育局”微信小程序,打开业务选项卡中的“网络报名”模块,点击“添加”,按操作提示绑定并完善子女信息,提交成功后打印《预报名信息登记表》留存备用(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并于2021年6月12日—13日带入园相关材料到对应幼儿园进行预报名信息确认。


(二)民办幼儿园
2021年5月20日—6月27日期间,民办幼儿园信息登记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监护人自愿选择民办幼儿园进行信息登记。幼儿园通过“玉溪市教育体育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基础信息,监护人通过扫描幼儿园提供的小程序码,进入“网络报名”模块,点击“添加”,按操作提示绑定并完善子女信息,提交成功后打印《预报名信息登记表》。决定登记入园的,幼儿园对照证件审核信息,收取《预报名信息登记表》并在“玉溪市教育体育信息管理系统”中确认、录取,录取入园;决定在其他园入园的,需在原登记园删除信息,在选定园按上述方法报名。一经录取,其他幼儿园不得再次招录。
八、入园入学对调原则
统一使用对调申请表实施对调。针对入园入学适龄儿童居住地不就近、不方便的问题,城区市、区公办幼儿园服务区内的生源、区属公办小学、初中之间对应的片区生源,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提出对调申请(一式三份),提供户口证明(户口册)、住址证明(第一监护人房产证)、工作单位证明,提交材料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先到双方幼儿园或学校确认真实信息后加盖学校公章,再按管理层级到市、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股)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同时进行入园入学网络信息系统审核,完成学位对调。未执行实质性对调的学生及提供虚假对调材料的,退回原划片区校(园)就读。


九、招生要求
(一)严禁跨片招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跨片选择就读学校;在2001年7月后单位地址发生异地变动的,原则上按原片区执行;各学校要认真确定片区内所有单位的相关信息,固定单位编码,禁止出现一个单位多处跨片区入学,严禁各学校跨片区招生。2019年机构改革后单位子女入学按机构改革前原单位原途径归片入学,学校要对体制发生变化的片区单位进行严格的材料审查,不能产生混淆,各单位要将入学预报名登记表在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后,报送到所对应的原学校进行汇总统计,确保招生工作稳定有序。


(二)严禁违规招生
1.为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校(园)必须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凡擅自违反本规定者,将追究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任何学校及个人不得拒绝招收片区学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格执行“阳光分班”。
3.按《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玉政办发〔2018〕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入学交接班制度,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衔接,杜绝入学过程中产生失学现象。
4.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严格执纪问责。


(三)严格控制班额
为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要根据红塔区教育体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保证片区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幼儿园平均班额原则上控制在35人以内、小学平均班额原则上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平均班额原则上控制在50人以内。


(四)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的有关规定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19〕113号),从 2020 年起逐年提高普通高中定向择优招生计划分配比例,到 2023 年实现 100%分配到校。所有初中学校严格遵循云教基〔2009〕34号文件“义务教育阶段非划片入学的学生(包括跨片区入学的学生),不得享受本校的定向择优生招生政策”规定,凡没有按划片入学的学生,不得享受就读学校的定向择优生招生政策,也不得返回原划片入学的学校享受定向择优生政策。


十、入学信息网络系统登录方式
扫描二维码登录或微信搜索“玉溪市教育体育局”微信小程序选择“网络报名”模块进行预报名登记。


十一、招生承诺
凡属红塔区户籍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和证件齐全的随迁人员子女,红塔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保全部安排在相应的公办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