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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会议制度
发布时间:2021-02-20 分类: 协会资讯 点击数:4306

一、会议安排

1、会员大会:每五年召开一届会员大会。

2、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

3、监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监事会。

4、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常务理事会。

5、会长会议(会长办公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会长办公会议,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秘书长参加会长办公会议。

会长办公会议召开的方式:

(1)召开现场会议:原则上副会长、监事长必须参加会议,副会长不能参加会议的,可安排人员代会,监事长不能参加会议,可安排副监事长参加会议。

(2)建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微信群,一般事项在微信群里进行通报和讨论,各位副会长要积极发表意见,不发表意见视为同意。微信群里的内容严禁转发。

二、纪律要求

1、理事、监事、常务理事、副会长、监事长必须按照会议通知参加会议。

2、理事、监事、常务理事、副会长、监事长参加会议情况作为评优评先、信用评价工作的考核内容之一。

一年内不参加会议次数达到总会议次数的一半的,将视其情况作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