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2021年春季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信息来源: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为做好昆明市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云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现将我市2021年春季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以下人员:
(一)户籍在昆明市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 驻昆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持有昆明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云南省居住证》的人员。
(四)昆明市辖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五)持有昆明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昆明市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昆明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上述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我市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申请人在昆明市辖区内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合格,昆明市符合教师体检条件的县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名单(不含省管医院)详见附件1。
(四)普通话水平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考试要求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参加由所在学校按教育部统一要求组织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后申请参加免试认定,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须与该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该证书在有效期内只能申请参加认定一次。
(六)免试认定
2016年前(含2016年)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二、网上申报
(一)报名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二)网报时间
春季:5月20日9:00至6月22日17:00(其中6月1日至6月6日网站维护,网站访问功能关闭,期间不能开展网报,如遇政策调整另行公告)。
秋季:9月10日9:00至9月30日17:00(如遇政策调整另行公告)。注:秋季仅限满足条件的社会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等事项届时另行通知。
(三)报名流程
1.符合我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申报(申请人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申报时应按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现场确认点(社会考生选择“昆明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选择设在本校的现场确认点)。网报时间截止时,报名端口将自动关闭。
特别提示:我市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有关网报时间、现场确认安排等认定事项请以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公告为准。
2. 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
3. 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1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网报系统已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中“常见问题”第4条)。
三、现场确认
(一)时间、地点安排
1.社会考生
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6月8日—6月23日期间的9:00-17:00(节假日及周末除外)。
地址:昆明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昆明市五华区青云街25号)。
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
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到设在本校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高校现场确认方式、时间及地点由各普通高校自行安排,考生应以学校通知为准,但现场确认工作须于6月23日17:00以前完成并确保网报信息完整、准确。各普通高校在校学生申报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如下:
云南师范大学:0871-65912286
云南民族大学:0871-65918768
云南大学:0871-65034273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087165843502、087165843038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0871-68313312
云南农业大学:0871-65227647、0871-65227085、0871-65227807(农大体育学院)
西南林业大学:0871-63863048
云南艺术学院:0871-65937306
昆明理工大学:0871-65192846(莲华)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0871-68357477
云南财经大学:0871-65110084
昆明学院:0871-65098081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0871-64577159
昆明医科大学:0871-65919802
云南中医药大学:0871-67287774
云南工商学院:0871-67998114
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0871-67985952
(二)需提交的有关材料
现场确认需申请者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应的地点进行。确认时应按顺序整理提交以下材料(准备样式详见附件3):
1.身份证明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籍在昆明市的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非昆明市户籍但持有昆明市公安机关签发并在有效期内的《云南省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云南省居住证》原件;驻昆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在昆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教育部学信网上的在籍学籍验证报告。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明
(1)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2)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体检表
体检结论签署“合格”且有体检医院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附件4)原件,体检报告仅限当次认定有效。有关事项为:
(1)《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由申请人下载后,粘贴本人一寸照片自行到医院体检(云南省体检办法详见附件5)。
(2)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当次有效。
(3)对申请人孕期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的处理意见如下:
ⅰ对于申请人已怀孕的,向医院提供相关已孕证明,可免检胸片;
ⅱ疑似怀孕的,可以到医院检查,凭检查结果,已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ⅲ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5.证件照
提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网报上传相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者,需提供有效期内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系统核验,无需现场提供材料。
2016年前(含2016年)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此类人员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注: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所需材料凡经网报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此处所指的纸质材料包括学历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校验不通过及其它系统暂无法校验的材料则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认定及证书领取
现场确认审核工作完成后,认定机构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社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将在材料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结论及教师资格证书另行邮寄发放。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现场确认后以学校为单位进行集体认定及发放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各高校确认点要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形势,根据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错时错峰合理安排时间,安全有效完成本校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工作。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五)申请人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申请人可向昆明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昆明市五华区青云街25号)进行咨询,电话:0871-65180066。
(七)有关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申请人可咨询对应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电话如下:
五华区教育体育局 0871-64158572
盘龙区教育体育局0871-63199730
西山区教育体育局0871- 68257075
官渡区教育体育局 0871-67207337
东川区教育体育局 0871-62121307
安宁市教育体育局 0871-68683114
呈贡县教育体育局0871—67478394
晋宁县教育体育局 0871-67894463
富民县教育体育局 0871-68811053
宜良县教育体育局 0871-67595649
石林县教育体育局 0871-66035305
禄劝县教育体育局 0871-68911558
寻甸县教育体育局 0871-62661390
嵩明县教育体育局 0871-67914846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