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成立教育部中国书法教育
指导委员会等三个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教体艺函〔202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切实加强中国书法、武术、戏曲教育工作,深化中国书法、武术、戏曲教育改革,进一步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拓展校园文化,推进中国书法、武术、戏曲进校园、进课堂,充分发挥专家对中国书法、武术、戏曲教育工作的研究、咨询、评估和指导作用,经研究,决定成立教育部中国书法教育指导委员会、教育部中国武术教育指导委员会、教育部中国戏曲教育指导委员会。
各地、各类学校要积极支持教育部中国书法教育指导委员等三个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委员所在单位应为委员提供参加委员会工作的必要保障。
教育部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