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普通高中(含民办)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公布的收费标准、批次和方式同步招生,2021年市教育局中招办将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从高分至低分依次进行集中统一录取,各普通高中须按照市教育局中招办下发的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到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和缴费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只能进入下一批次(一般高中类或职业高中类)投档录取,缺额计划将再次征集志愿进行补录。对违反“十个严禁”的公办初、高中学校予以全市通报,负责人进行问责,班主任或老师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提级处理;对违反“十个严禁”民办初、高中学校扣减当年30%的招生计划,情节恶劣的将在年检中予以一票否决,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暂停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