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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组织架构》
发布时间:2021-03-08 分类: 服务之窗 点击数:3467

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

机构设置及职能

民办教育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分类管理政策的实施,民办教育的发展环境、发展政策将发生变化,民办学校的发展也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我们民办教育协会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要团结带领广大的民办学校,积极反映民办学校合理的利益诉求,维护民办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制定符合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言献策。而协会工作只有在各位副会长的大力支持、无私奉献、为广大会员单位提供无偿服务,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的前提下,才能有效开展,协会各项工作也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因此,协会工作的成败取决于我们各位副会长引领作用的发挥,协会工作的好坏也将影响到民办教育行业的发展。所以,我们各位会长副会长要站在维护广大民办学校的利益,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民办教育协会工作的重要性,抓住市教育体育局十分重视民办教育协会工作的难得机遇,发挥好引领示范作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努力开创民办教育协会工作的新局面,为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机构设置及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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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权利机构:会员大会、理事会

2、监察机构:监事会

3、办事机构:秘书处。秘书处负责协会机构日常运转、各专业委员会的组织协调工作。秘书处下设办公室、会员部、宣传部、事业部、财务部、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秘书处日常工作,会员部负责会员发展管理工作,宣传部负责协会宣传工作,事业部负责资源整合、项目组织推广实施工作,财务部负责日常财务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聘请和管理协会外部的名校长和专家工作。

4、专业委员会设置及职责:

(1)政策法规专业委员会:负责协会民办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

(2)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负责协会学前教育方面的学习培训工作。

(3)中小学教育专业委员会:负责协会中小学教育方面的学习培训工作。

(4)中小学文化培训专业委员会:负责协会中小学教育方面的学习培训工作。

(5)中小学艺术培训专业委员会:负责协会中小学艺术教育方面的学习培训工作。

(6)少儿英语培训专业委员会:负责协会少儿英语教育培训方面的学习培训工作。

(7)成人教育培训专业委员会:负责协会成人教育方面的学习培训。

(8)职业教育培训委员会:负责协会职业教育培训方面的学习培训工作。

一、工作安排

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唐丕权会长负责协会管理工作,其他副会长负责相关专业委员会工作,段建军监事长负责协会的监察工作。

1、郭跨存副会长担任政策法规专业委员会主任,负责协会政策法规专业委员会工作。

2、李幼芹副会长担任中小学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王学先、彭文冲副会长担任中小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负责中小学专业委员会工作。

3、白维副会长担任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张立、郑文博、冯琳、龙雨霏、张晓春副会长担任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负责协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工作。

4、徐丹副会长担任少儿英语培训专业委员会主任,负责协会少儿英语培训专业委员会工作。

5、王杰副会长担任中小学文化培训专业委员会主任,负责协会中小学文化培训专业委员会工作。

6、宋戈副会长担任中小学艺术培训委员会主任,负责协会艺术教育培训专业委员会的工作。

7、周华荣副会长担任职业教育培训专业委员会主任,负责协会职业教育培训专业委员会工作。

8、王宏刚副会长担任成人教育培训专业委员会主任,负责成人教育培训专业委员会的工作。

9、会员部由郭跨存副会长、王杰副会长、郑文博副会长牵头负责负责,其他副会长参与。事业部由周华荣副会长、白维副会长牵头负责,其他副会长参与。财务部由王宏刚副会长、冯琳副会长负责,宣传部由宋戈副会长牵头负责,其他副会长参与。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唐丕权会长牵头负责,其他副会长参与。

二、工作要求

协会工作实行秘书处和专业委员会负责制。秘书处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总结。专业委员会负责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

1、秘书处工作要求

(1)制定协会日常运转工作安排、制定办公室、会员发展部、事业发展部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涉及协会整体活动的计划。例如:每年度的会员大会和民办教育发展大会、论坛、调研、学习考察、评优评先等工作计划。

(2)秘书处秘书长、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每年聘用一次。

(3)秘书长负责秘书处工作。

2、各专业委员会工作要求

(1)各专业委员会负责制定本专业委员会年度学习培训、相互交流活动计划,并按计划组织相关专业会员单位开展活动。各专业委员会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制定计划可召集部分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征求意见,组织活动可安排部分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参与负责组织)。

(2)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负责本专业委员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