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办幼儿园:
为进一步提高民办幼儿园园长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推进我市民办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颁发全国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职责和岗位要求(试行)的通知》(教人〔1996〕10号)、《教育部 中央编办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12〕1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3〕11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教基〔2016〕33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教发【2018】9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经与云南省幼儿教师培训中心商议决定,举办昆明市民办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参训学员学习掌握新时期党和国家发展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依法办园意识;了解国内外学前教育发展的动态和趋势;提升教育理论素养,树立科学的保教理念,具备履行幼儿园管理岗位必备的基本理念、知识和能力。
二、培训对象和条件
(一)培训对象
昆明市民办幼儿园园长(含副园长),任职前或任职后尚未参加过任职资格培训者;拟任或后备幼儿园园长(含副园长)人选。
(二)培训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从事幼教工作3年以上,现仍在幼儿园工作;
2.中等师范学校或职业学校幼教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3.持有教师资格证。
三、培训内容
1.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园长专业标准解读;
2.《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解析,幼儿园管理及发展规划的制定及实施,五大领域教育活动指导;
3.幼儿园的卫生保健与疾病预防,幼儿园安全管理及应急处置;
4.幼儿园的一日活动、区域活动及户外活动的设计与指导,幼儿心理学知识,国内外幼教改革和发展趋势;
5.优质幼儿园观摩及跟岗学习,优秀幼儿园园长经验分享与交流,师德教育,园本教研,幼儿园等级评估指导等。
四、培训形式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形式包括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经验交流与主题研讨、现场观摩学习与跟岗研修、返岗研修等。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日至10月25日
(二)培训时间安排
1.线上、线下学习:2022年11月1日至12月15日,共240学时,系统学习幼儿教育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到优质幼儿园观摩学习。
2.返岗研修:2022年12月16日—2023年1月15日,共60学时,学员返回岗位在岗研修,把脱产学习期间学习的理论和经验应用于实践。
3.论文撰写:2022年12月30日前,学员结合理论学习与管理实践就幼儿园发展的某一方面如课程建设、园所文化、家园联系、保教工作、后勤管理等提交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论文。
(三)培训地点
1.昆明主城区(五华区、西山区、盘龙区、官渡区、呈贡区、经开区、度假区、阳宗海度假区)到昆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昆明市昆师路2号)学习。
2.郊县区可根据报名情况,达到开班人数,可在当地县城设教学点进行学习。
六、培训经费
(一)收费标准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委组织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云财行〔2017〕208号文件精神,本次培训交费3600元/人(含授课费、资料费、省内优质幼儿园考察费)。
(二)交费办法
1.把培训费转入指定的账户(开户行:富滇银行昆明昆师路支行,收款单位:昆明学院成人教育培训中心,银行账号:127031010000001674)。
2.也可报到时缴纳现金,凭进账单开具发票。
3.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差旅费自理。以上费用回派出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销。
七、报名方式
可以通过电话、短信、微信报名;参训人员请按要求填写报名表(附件一)发至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邮箱。并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章,报到时交会务组。
八、其他事项
(一)学员报到时,需持教师资格证、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验证,并交教师资格证、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有效的在职在岗劳动合同或聘书复印件,3年学前教育工作证明、报名表原件各1份。
(二)培训为线上、线下学习,请各参训学员妥善安排好工作,自觉接受会务组的组织管理,按规定完成培训学时、作业和考试考核。
(三)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脱产集中学习考核合格、论文经专家评审通过),由云南省幼儿教师培训中心统一到教育厅办理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
(四)云南省幼儿教师培训中心设在昆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是全省唯一具有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脱产培训的单位,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
(五)联系方式
王子敏 0871-65157495 13669701597(同微信)
附件一:昆明市民办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学员报名表
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
云南省幼儿教师培训中心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