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服务会员单位积分制(试行)
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以会议、培训及活动等形式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为了提供更优质、具有针对性、精细化的服务工作,提高会员单位参加协会组织的会议培训及活动的自觉性、积极性,增强协会的凝聚力,使所有会员单位享受到服务项目,制定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会员单位服务积分制办法。
一、服务内容
(一)走访调研
根据《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章程》、《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会员单位服务办法》,协会秘书处将通过电话联系、实地走访每家会员单位,了解会员单位所需服务内容,再组织相关的培训服务工作及开展活动;
(二)服务项目
根据2024年1月副会长会议讨论确定,协会将以“1+3”(1是指协会秘书处和各专委会服务工作,3是指三家副会长单位提供的服务项目)的服务模式服务会员单位,协会将根据年度工作月历表开展会议培训及活动。
(三)常规会议
原则上每个季度组织不少于1次的副会长会议,总结本季度协会工作及讨论下一季度开展的工作;每半年召开1次常务理事会议;每年召开1次会员大会;各专委会每学期开展1次交流学习、座谈活动。
(四)学习交流
1.每家会员单位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昆明市教育体育局组织的“企业接待日”活动。
2.省内外学习考察活动。
(五)宣传工作
积极参与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工作。每家会员单位提供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包含办学宗旨、办学理念、办学特色、服务对象、联系方式及办学地址。每个季度至少提供不少于1次的活动宣传素材,用于网站宣传。
二、服务积分
(一)参加会议培训及活动
参加以上1-4项活动,每项活动每家会员单位记1分;
(二)按要求提供宣传材料
参加宣传活动的会员单位记1分;
(三)建言献策
对民办教育协会服务工作提出建议或意见,被采纳后每次记1分。
三、积分运用
1.按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服务会员单位积分制,每年度将会员单位积分情况在协会网站上公布;
2.年度累计积分,加入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行业自律、诚信办学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总分;
3.根据会员单位积分情况,每年按会员单位总数的40%评出先进会员单位。
以上会员单位参加会议培训及活动管理办法自2024年3月起实施,未尽事项后续通过会员单位建议讨论后再进行完善。
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