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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会员单位校园安全培训工作暨校园安全培训启动仪式”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24-03-30 分类: 协会资讯 点击数:461

“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会员单位校园安全培训工作暨校园安全培训启动仪式”顺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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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根据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于3月25日下午,在云南博信教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召开“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会员单位校园安全培训工作暨校园安全培训启动仪式”“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中小学心理安全培训活动”。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原一级调研员、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首席专家资玉国同志,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唐丕权会长,嵩明县教育体育局原安全科科长、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学校党总支李利伟书记出席了会议。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监事长、副会长、安全教育专委会负责人及成员、180余家会员单位参加了会议。通过培训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防患于未然。

会议由安全教育专委会主任梁燕主持。会议开始,云南博信教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王宏刚董事长介绍集团基本情况并致欢迎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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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邀请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原一级调研员、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首席专家资玉国同志、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唐丕权会长给会员单位代表颁发“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校园安全工作专员”聘书。聘书的颁发是为了提高会员单位安全意识。每家会员单位选派一位校园安全工作负责人负责校园安全工作的培训及培训需求的提供。

会上,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唐丕权会长介绍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表示校园安全工作是民办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校园安全培训不是形式主义,而是要落到实处。并提出每家学校都至少设立一名安全专员,将校园安全工作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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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会上,邀请了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原一级调研员,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首席专家资玉国同志讲授了《学校安全管理与危机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构成及法律责任分析。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国家关注的重点问题,特别民办学校日常工作中更是存在诸多安全问题,部分学校出现学生伤害事故后不知道如何应对。通过对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惩戒规则》实行中对学生行为、教师行为、学校行为进行解析。通过安全责任事故分类、学生伤害事故构成要件、学生伤害事故认识误区、学生伤害事故的防范及应对、强化学校责任意识,理顺法律关系等多方面对学校的安全管理与危机处理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

嵩明县教育体育局原安全科科长、校园安全培训专家、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学校党总支李利伟书记讲授《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建议》。李书记从民办学校发展情况、民办教育的发展趋势分析了当下民办学校基本情况;从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方面给出了专业的意见。最后结合校园霸凌事件给参训人员进行安全、法律的普及讲座。

两位专家的授课赢得了受训人员的一致好评,他们都表示本次学习受益匪浅,并希望协会以后能多组织此类活动。

最后,资玉国同志对本次培训会议进行总结发言,表示安全教育是民办学校的常态问题,民办学校的短板是硬件设施,所以需要学校保证硬件设施的达标。并提出办民办教育,安全是底线,质量是生命线。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后续会制定更好的更全面、详尽的服务项目给会员单位。同时会按照安全工作的系列课程给学校安全专员进行更加系统性、针对性的培训。同时希望会员单位多多提出需求和建议,协会根据学校提出的培训需求调整思路,为会员单位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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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响应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 年)》的文件精神,结合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要求——“开设相关心理健康课程,发挥课堂教学作用,全方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立足一线教学实践需求,提高学校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实效,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成长,3月25日晚,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通过线上培训,开展了“民办中小学教师心理安全培训活动”。本次培训提高了会员单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认知,进一步保障了学生的心理健康。让学校、教师更加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同时也丰富了学校教师的理论知识,增强了边界意识和危机干预意识。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能更加自如的运用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和技能,更好地为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