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昆明市民办幼儿园园长 任职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民办幼儿园园长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推进我市民办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颁发全国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职责和岗位要求(试行)的通知》(教人〔1996〕10号)、《教育部 中央编办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12〕1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3〕11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教基〔2016〕33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教发【2018】9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经与云南省幼儿教师培训中心商议决定,举办昆明市民办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